北京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开展情况调查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满足疫情期间患者的就医需求,北京积极推进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建设。2020年3月,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化诊疗服务方式。通过电话语音咨询、网上咨询、互联网复诊、预约检查、药品预约配送等服务,多渠道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本文以北京市属医院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北京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开展情况。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依托于北京市医管中心,分别对北京22家市属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发放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按要求填写,课题组在问卷星平台对问卷填写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①医院问卷:医院问卷进行普查,共计22份,包括开展情况、复诊概念认识、存在问题等。②医务人员问卷:对已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院,为患者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生、护士、药师均需填写;暂未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院,按照医生︰护士︰药师5︰1︰1的比例组织填写,填写总人数不少于70人;填写包括人群基本特征,从事诊疗基本情况,对互联网诊疗的选择意愿、看法、建议等。
1.2.2 统计学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24:00,共收到医院问卷22份,医务人员问卷1587份。通过问卷星平台导出问卷数据,用Excel和SPSS 26.0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描述调查对象的一般资料。
2 北京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发展概况
2.1 市属医院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属22家医院中已有20家通过审核,获批互联网诊疗资质。服务人次高达123703,其中诊疗人次为93946,咨询人次为29757,药品配送例数25577例。在医务人员配备方面,20家市属医院共配备互联网诊疗医生2540名、护士63名、药师441名。见表1。
表1 北京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概况
将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进行对比发现,在医院数量相当的情况下,专科医院参与医师数量更多,其互联网诊疗的服务人次数和药品配送例数远远超过综合医院。可见,在北京市属医院中,专科医院是开展互联网诊疗的主力军。
对各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以来各年龄段患者就诊人次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目前41~65岁患者是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的主要参与群体,占比达45%;其次为19~40岁的患者,占比27%;18岁以下和66岁以上群体参与互联网诊疗比例相对较低。可见,互联网诊疗的主要对象为19~65岁群体。
2.2 市属医院医务人员概况
在接受调查的1587名医务人员中,女性占比74.73%,学历以本科及以上为主。医生是主要调查群体,占总调查对象的66.48%。
3 医务人员参与互联网诊疗基本情况
对医务人员从事互联网诊疗时间进行调查发现,63.33%的医务工作者表示没有从事过互联网诊疗。在从事互联网诊疗的医务人员中,大部分从事时间在6个月内,从事互联网诊疗超过10个月的仅占调查对象的7.88%;对医务工作者诊疗过的患者人次进行统计,在参与互联网诊疗的724位医务人员中,有62.85%的医务人员表示互联网诊疗看过的人数在50人次以内,13.95%的医务人员表示互联网诊疗看过的人数在51~100人次,仅有11.74%的医务人员表示互联网诊疗看过的患者人次在200以上;对医务人员通过互联网诊疗看过患者疾病种类数量进行调查,有48.2%的调查对象表示在3种以内,32.32%的调查对象表示在4~6种,仅有11.46%的调查对象表示在10种以上。在出诊医务人员的互联网诊疗时间安排上,36.24%的医务人员是医院统一安排,有41.88%的医务人员是科室统一安排,仅有21.88%的医务人员是自己安排。
截至2020年底,互联网诊疗从业医务人员数量较少,对于其未参与互联网诊疗的原因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参与互联网诊疗的医生,大多从事时间较短,看诊人数较少,北京市属医院互联网诊疗从业医生目前大多缺乏互联网诊疗从业经验;80.52%的医生表示,目前通过互联网诊疗看过的疾病种类在6种以内,可见目前互联网诊疗应用还不够广泛;78.12%的医务人员表示参与互联网诊疗出诊时间由医院或科室统一安排,可见医生参与互联网诊疗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3.1 医务人员对互联网诊疗意愿及认知
通过调查医务人员意愿从事互联网诊疗的单位,有90.04%的医务人员表示愿意在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从事互联网诊疗;对目前互联网诊疗内容,74.17%的医务人员认为互联网诊疗内容应该动态调整,应该允许不同医院的内容多元化;59.36%的医务人员认为,即使不是常见病及慢性病,出院后随诊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实现;43.23%的医务人员认为互联网诊疗在大医院应该开通部分疾病的首诊;36.04%的医务人员认为互联网诊疗只能对慢病复诊开放,但应该放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对于互联网诊疗药品的开展,药方的审核、配送、线上处方药品种类难以把握,以及医院增加医院药占比的顾虑都是其开展的难点。
医务人员对互联网诊疗的工作单位达成共识,绝大部分医务人员都愿意在本人所在单位从事互联网诊疗。可见,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框定互联网诊疗只能由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展开这一政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与科学性。大部分医务人员认为互联网诊疗内容应该动态调整、应该允许不同医院的内容多元化,可见目前互联网诊疗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医务人员对互联网诊疗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诊疗的深入开展。
3.2 医院、医务人员对复诊概念的认识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目前对于复诊范围的界定,医院、医务人员的认识还不统一。80.97%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是因同一疾病在同一科室诊治过;46.63%的医务人员认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医院诊治过;还有33.71%医务人员认为在同一科室,曾经诊治过其他疾病也可纳入复诊范畴。有近80%的人认为复诊应该发生在同一医院。对于互联网诊疗复诊患者的时间界定,绝大部分医疗机构认为应该在半年内,但也部分医院认为应该在3个月内或1年内;47.76%的医务人员表示1个月内再次因同一诊断就诊属于复诊,23.38%的医务人员表示3个月内再次因同一诊断就诊也属于复诊,3.65%的医务人员表示半年内再次因同一诊断就诊亦可纳入复诊范畴,2.71%的医务人员表示复诊范畴可以扩大为1年内再次因同一诊断就诊;还有17.52%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严格按医保规定来明确定义复诊。
目前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对复诊概念的认识不统一。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互联网诊疗做了相关规定。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但对于复诊的概念尚缺乏明确的范围界定,要在充分考虑病人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效率的前提下尽快明确复诊的概念范畴。
3.3 医务人员对北京市互联网诊疗医事服务费的认识
对于互联网诊疗医事服务费,70.51%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根据医师职称分开不同的费用标准,49.34%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根据医师出诊时间为工作时间还是业余时间分开不同的费用标准,44.8%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级别医院而分开不同的费用标准,26.97%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和线下收费标准一致,23.31%的医务人员认为应该让医院自主定价,仅有15.82%的医务人员认为统一50元标准合理。
大部分医务人员认为目前互联网诊疗医事服务费不合理,应进一步调整。当前北京市互联网诊疗医事服务费较低,无法对互联网诊疗从业医生形成有效激励。为提高互联网诊疗医师积极性,吸引高年资专家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保障线上高质量的专家医疗服务,建议应当制定比较合适的收费标准,如线上线下统一收费标准,或根据医生职称不同、工作时间出诊与休息时间出诊等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初级职称的医生,可采取参与互联网诊疗经验等同基层工作经验等方式,对医务人员参与互联网诊疗形成有效的激励。
3.4 医务人员对目前互联网诊疗的建议
对于互联网诊疗的进一步发展,62.63%的医务人员建议不要限制互联网诊疗只针对复诊患者,应该由医生决定线下或线上处理;55.45%的医务人员建议慢病复诊相对简单,功能应该在基层医院实现;54.38%的医务人员建议国家应该鼓励发展互联网诊疗,方便患者就诊,减少线下医生负担;42.34%的医务人员表示就互联网诊疗过程,患者有可能全程录像,介意这一点。
总的来看,大部分医务人员支持互联网诊疗的发展。在初级阶段,医生希望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自行决定线上还是线下诊疗。另外,互联网诊疗中对于慢病等的复诊,建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实现其功能。最后,医务人员对参与互联网诊疗的顾虑和希望在方便患者就医的同时也减轻线下医生负担的诉求,应在推进互联网诊疗发展进程中加以考虑。
来源:《中国医院》杂志2021年12月刊
作者:张鸿文、刘立飞、曹艳林等
单位: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