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
在国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医改的政策背景下,201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多个重要文件,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和信息化监管模式,推进准入管理改革,探索对医疗资源、执业行为、医疗技术、互联网诊疗进行动态监管的新机制,对卫生健康部门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综合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以上政策背景和需求,结合北京市卫生健康信息化现状,要求尽快对现有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完善北京市医疗服务管理与执业监管平台,以达到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改革、建立对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医疗技术和诊所的信息化监管模式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医疗服务与执业监管平台项目(下文简称“项目”)总体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升级已建的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实现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救护车及医疗广告等医疗资源的管理;第二部分是建设互联网医院审批系统并实现对以执业信息为主的相关医疗资源的实时动态监管;第三部分是建设医疗服务、诊疗行为等信息的采集系统及数据展示系统。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是北京市医疗服务与执业监管平台的一部分。
在用户方、建设方、承建商以及其他第三方共同协作下,项目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6月底完成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建设,同时选取8家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医院进行试运行,9月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 2021年4月9日组织并通过了终验专家评审会。
2021年2月24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印发《关于北京市互联网医院许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4月26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均需与监管平台对接,接受平台监管。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截至11月23日,北京市共审批了30家互联网医院(在电子化注册平台完成最终审批);共有44家已经完成了监管平台接入(含上述30家)。
(1)建设思路
北京地区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在立项及建设过程中总体设计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发挥已建系统绩效;二是对于医生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监管主体认定为医院。对互联网医疗监管按市、区及医院的管辖范围这一管理思路来开展,各司其职;三是对于国家要求的“实时”监管的实现,确定为每次互联网诊疗服务结束时上传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管。
因此,平台设计基于前期的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其中医疗服务与诊疗行为监管所使用的部分基础数据也源自现有的卫生统计信息平台、电子病历共享工程、北京地区住院医疗服务绩效平台等信息化平台。
图1 互联网诊疗监管数据来源
(2)系统设计
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面向医师、护士、医疗机构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管理服务,主要功能包括互联网医院接入平台和互联网医院数据采集、展现、监管等。
图2 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1)互联网医院接入平台功能
拟申请互联网医院的机构在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批准前,需登录互联网接入平台直接在线验证测试数据,并提出对接监管平台的申请。监管平台中心端用户根据上传的数据质量分析结果判断是否审核通过该申请,通过申请的机构,方可在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准入。该平台功能包括:数据在线验证、信息发布、接入申请、接入审批、审批记录、质量报告等。
2)互联网医院数据采集、展现、监管功能
为互联网医院进行人员实时信息、机构年末信息、诊疗数据采集时提供数据采集上传功能,同时,在采集报表上报时对报表项进行数据验证,对于互联医院的诊疗数据,生成每日合规性报告,填报的数据如有问题,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通知方式下达给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诊疗数据展现功能包括以下内容: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负面积分情况、互联网医院好评率情况、互联网医院投诉率排名、互联网医院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情况、互联网医院处方量情况、互联网医院每日合规报告等。
(3)应用场景设计
1)监管平台接入
互联网医院接入的流程可以分为互联网医院设置、信息系统对接、互联网医院注册三步,具体流程如下:① 具备申请互联网医院的资质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平台发起申请设置,系统会下发一个ID作为信息系统接入的令牌;②互联网机构凭借上述令牌,按接入平台的工作流程完成机构、人员和医疗数据三方面信息的采集对接。对接成功后经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注册环节;③完成信息系统对接后,互联网医院可以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正式注册审批。
图3 接入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流程
2)互联网诊疗监管
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实现对诊疗前、中、后全过程监管。在诊疗前,建立互联网诊疗准入监管,严格合适医疗机构及医生的合规性。在诊疗过程中,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为互联网医院提供相关的技术提示,按照监管规则计算各医疗机构负面积分,并及时预警。在诊疗后,提供监管数据分析和反馈服务,保障医院互联网诊疗业务健康发展。
图4 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界面图
互联网监管核心在与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指标体系涉及资质类、运行类、监管类三类共42个指标项,监管平台按照既定的判定规则,对互联网医院当日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合规性分析,并按照1次不合规行为积1分的原则,对互联网医院进行积分。每日积分累计成总积分,监管平台可按照总积分对互联网医院进行日情况展现、月情况展现和年度情况展现,积分越多,不合规行为越多。按照负面积分的情况对医院进行分级预警展示,负面积分0 ,运行良好。负面积分在5分以内为黄色预警,负面积分5-10分为橙色预警,负面积分大于10分为红色预警。
(1)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缓解看病就医难题。
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使病人信息可以共享利用,避免了病人重复检查,可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提高病人诊断信息的重复利用等,大大节约病人的医疗费用,减轻病人医疗负担,提高病人满意度,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2)构建互联网诊疗环境,为互联网医疗安全提供保障。
通过互联网医院信息监管,实现互联网诊疗全过程、多环节、多要素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对医疗资源和执业行为的动态监管,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人人享有医疗资源信息服务。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互联网就诊渠道。
(3)构建科学监管体系,为医疗机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执业许可信息与诊疗信息的相互验证,对比分析,对医疗行为进行监测,对于监测中发现的高危行为或高危因素进行预警,每日形成监测报告反馈给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决策提供依据。
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建设与实践,实现了对互联网诊疗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多要素监管,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全可靠又便捷的就诊渠道,减少了慢性病复诊患者的就诊成本,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完善了互联网医疗管理体制,为医疗机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促进卫生健康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经过一年建设顺利完成终验并投入使用,得益于北京市良好的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基础和项目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深思:一是监管平台的定位,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应以医院为主体,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不应越俎代庖。对在线医生和互联网诊疗服务等的事中管理主要应由医院依托自有相关诊疗信息系统进行即时性医疗业务管理;二是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功能的局限性,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是一项新事务,有不少问题尚处于探索阶段,包括对于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的监管;对药师资格的监管及对实时监管的定义等;三是随着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发展,其监管也必须日趋完善,包括与电子病历共享工程对接,实现对于北京地区复诊患者的判断及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探索可以直接“拎包入住”的互联网诊疗一体化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