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医保无异地,医保服务加速度
“原来得拿回去报销,现在实时就报销了,直接交自费的部分就行。”
11月2日,在廊坊市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门诊处,一位大妈介绍,自己之前在秦皇岛工作,退休之后到廊坊和儿子一起生活。因患有高血压,大妈需要时常到医院拿药,但由于参保地在秦皇岛,报销起来非常不方便。“省内无异地政策实施后,方便多了。”
据了解,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方便参保群众省内看病就医结算,今年8月,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明确9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保省内无异地政策全面实施。全省基本医保省内无异地政策覆盖在河北省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囊括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省内无异地政策针对有些群众省内异地住院因忘记备案,造成医保待遇降低的问题,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介绍称,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群众,则保留了手工结算的渠道。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
省内无异地实现后,在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到全省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到定点药店直接拿药。彻底拆除了省内“异地”的政策“围墙”,满足了群众更便捷的就医需求,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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