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实现5级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发布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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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促进资源共享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意见》要求,要加强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范围等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出现未经核准或超出执业范围开展有关医疗行为的情况。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强化医疗技术准入、临床路径管理和卫生技术评估,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协同客户端应用,提高电子病历数据质量。推动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乡村5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2021年6月底前,紧密型医联体内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意见》强调,我省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医疗机构要对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进行提示和实时监测,对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违规医疗检查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问题严重、多发或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领导责任。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问题严重且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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