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委省共建“双中心”启动

发布时间: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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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1省(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共同推进第二批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简称“双中心”)建设。


据悉,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地方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由地方政府给支持政策、给投入资金,国家卫生健康委给平台、给政策、给任务,进一步提升共建医院的能力和水平,帮助其建设成为国家级中心。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与辽宁、浙江、山东、广东4省政府签署了第一批合作共建协议。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启动于“十三五”时期。2017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正式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提出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按照儿科、肿瘤、心血管、妇产、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应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要求,将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


截至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陆续设置了心血管、癌症、老年、儿科、创伤、呼吸、公共卫生、口腔、神经、传染病等10个专业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专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来源:健康报

首席记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