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

作者:周程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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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医疗利好政策不断。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其中包括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

  这也是近期政策层面再次重申将把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此前在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将互联网医疗列为15个新业态之一,并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

  今年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多家互联网医疗企业纷纷开通在线义诊,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义诊行动也让许多人认可了互联网诊疗的方式,整体上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向前走了一大步。”好大夫在线CEO王航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大数据分析公司Analysys易观发布的2020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年度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为1336.88亿元,相较2018年环比增长35.6%。报告预估,受疫情影响,2020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元。

  此次意见提出,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对医疗机构在线诊疗的范围限定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明确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对此,易观医疗行业分析师陈乔姗认为,此次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是鼓励医院依附其线下科室范围内,对更多常见病、慢性病病种的复诊开展线上医疗尝试。

  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

  打破互联网医疗的支付瓶颈一直是行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去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为医保打通在线支付奠定基础。

  今年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上述《指导意见》提出,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

  此次意见再次重申,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王航认为,医保的定位是保基本,所以被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一定是那些提供了核心价值且性价比高的服务。

  陈乔姗表示,在医保属地化管理背景下,未来本地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线上支付结算有望率先打通。

  互联网医疗服务违规更易被发现

  一些地方也在积极开展探索。例如,2月14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率先在省级层面打通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线上报销渠道。

  这一文件提出,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给予医保支持,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与所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共用一个医保额度管理指标。

  此外,武汉市医疗保障局为微医互联网总医院开通医保支付。该互联网医院可为武汉市高血压、糖尿病、乙肝等10个重症慢病的参保人员提供线上诊断、处方外配、在线支付和线下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如果“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该如何监管并保证基金的使用效率呢?

  陈乔姗认为,线上比线下更好监管。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处处留痕,违规操作更容易被发现,线上能够更好推进医院流程管理、用药管理与合理审方等。此外,通过线上对大数据、病征的整理和收集,能够成为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数据来源之一。

  王航表示,民营互联网医疗第三方平台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平台不是医保定点机构、没有医保额度,更没有任何优先的身份。“但这也有好处,会逼迫我们去证明自己的服务质量更好、成本更低,能够帮助医保降本增效。”

  “当我们做到这一点之后,医保一定会给我们机会。所以我们的关注点不是全力去盯怎么对接医保,而是要把关注点放到如何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打击骗保,如何让医保资金不被乱花掉。”王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