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林:基于FHIR的医疗机构间数据交换的标准探索

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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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医疗数据共享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基于医疗数据区域共享平台,二是通过互联互通实现共享。区域共享平台一般在专网专库中实现,跨区域共享数据较为困难。互联互通虽能共享文档,但缺乏统一对外技术接口规范,生态不健全,导致开发成本高。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信息开发科科长郑林指出,医疗数据交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医疗机构间技术架构与数据标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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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IR推动数据共享

实践中,部分医疗机构采用gRPC、Web Service等技术架构,另一些则采用基于HTTP的Web API方案。技术架构的差异导致数据共享时出现技术生态兼容性不足、开发与协作成本高、扩展性差等问题。郑林建议,医疗机构在开展数据共享时,应采用统一的技术架构或方案,目前主流的是基于HTTP的Web API方案。

然而,即使均采用Web API方案,仍面临以下挑战:第一,Endpoint不统一,即各医疗机构对外共享数据的URL缺乏统一规范,如获取患者基本信息的URL可能为http://xxx/getpatient?id=001或http://xxx/patient?id=001,增加了沟通与理解成本;第二,数据格式不统一,例如返回患者信息时,有的采用JSON格式,有的采用XML格式,增加了数据解析难度;第三,数据结构定义不一致,即使同用JSON格式,字段命名可能不同,如患者姓名可能表示为{"patientname":"张三"}或{"name":"张三"};第四,数据值集不一致,例如性别字段可能用{"gender":"F"}或{"gender":"01"}表示,易导致解析错误。

对此,郑林强调,医疗数据交换的两大关键是:明确的数据交换定义和统一的技术架构。明确的数据交换定义包括数据格式一致、文档节点或元素相同、数据词典统一。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各医疗机构统一采用FHIR方案,可实现组件共享与开源项目复用,降低开发门槛,减少后续运维成本。”

“FHIR具备两大优势:统一的数据格式与技术方案,使其拥有良好的生态支持,主要服务于医疗数据共享。”郑林介绍,FHIR R5版本定义了157种资源,涵盖患者信息、就诊记录、诊断、用药等各类医疗过程数据。

在实践中,表示一份医疗文档通常会使用Bundle资源,它可包裹患者信息、就诊信息、诊断信息等各类小资源。Bundle是用于组织资源的FHIR资源类型。例如,一份门诊记录单可表示为Bundle资源并输出为JSON字符串。郑林解释说:“FHIR资源类似乐高积木,既可组合为整体(通过Bundle),也可单独使用与交换,如患者信息、诊断信息等资源均可独立交互,具体取决于实际应用场景。”

FHIR以资源形式表示临床业务的最小数据单元。对这些资源的操作主要包括增、删、查、改。而RESTful风格的API接口通过HTTP方法实现对资源的操作,因此FHIR天然契合RESTful架构。

医疗机构使用FHIR交换数据时,若需将数据以JSON格式返回请求方,需完成两步:第一,从HIS数据库获取数据;第二,将数据赋值给相应的开源资源模型。同理,接收FHIR数据时,只需从模型中提取所需数据并保存或使用即可。

制定基于FHIR的交换标准

郑林认为,FHIR的本地化定义主要包括:明确医疗文档所需的FHIR资源类型、明确各资源元素的基数、判断是否需要扩展元素以及统一数据词典。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第二,遵循行业标准,如WS系列标准;第三,尊重临床实践。

2024年,CHIMA牵头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健康交换体系技术规范——总则与数据交换技术框架》(简称“本标准”),旨在打通从HIS底层到数据共享上层的链路,促进医疗机构间便捷的数据共享。本标准涵盖门诊就诊记录、门诊病历、处方记录等18项常用医疗记录的规范化描述。

郑林介绍,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数据交换方式:

第一,医疗文档介质交换,支持手机、U盘、光盘等载体。A机构按本标准将患者数据生成FHIR文档并存储于介质中,B机构读取介质中的文档。若共享内容包含多份文档,则需在介质中创建目录文件,用于记录共享内容列表,实际文件存放于指定文件夹中。后续机构应更新该目录文件。目录、文件夹及共享文件的命名均遵循相关规则,便于统一处理。

第二,API接口方式,支持现有API方案及OpenAPI规范,并提供能力声明(Capability Statement资源)。本标准中通过API交换医疗记录,接口调用符合RESTful风格。

郑林强调,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于2024年开展了基于FHIR的数据交换验证,采用介质交换方式。“我院使用C#开发,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使用Java。”他介绍,患者先从清华长庚医院App查询并下载FHIR文档,随后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App中上传文件,后者完成解析与数据保存,从而实现数据交换。

“本标准整体关注数据格式与数据交换方式两方面。我们期望依托FHIR在这两方面的优势,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降低医疗机构间数据交互门槛,并使后期维护更为简便。”郑林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