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4年医疗信息化相关政策
回首2024年,医疗信息化领域充满了挑战与机遇,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与发展。这一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医疗信息化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本文盘点了2024年国家层面与医改、医疗信息化等相关法规、政策和通知,以飨读者。
(1)“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
发文机构: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
《行动计划》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强调坚持需求牵引、注重实效,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开放融合、安全有序等4方面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6年底的工作目标。选取医疗健康等12个行业和领域,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等3方面,强化保障支撑。
网址:https://www.cac.gov.cn/2024-01/05/c_1706119078060945.htm
(2)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
《意见》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中西医结合,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401/c458dff66b0249da84aec66d25065c86.shtml
(3)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发文机构:国务院
《指导意见》提出,要持续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按照成熟稳定、适度超前的原则,创新开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
网址: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126/202401/content_6928804.html
(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4〕8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通知》就医疗机构内部加强医疗文书管理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要求加强医疗文书核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医疗文书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文书开具全流程追踪和管理。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401/31d8cca820224b678cfb72c167276d03.shtml
(5)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发〔2023〕22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方案》提出,要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加快统筹建设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以省为单位,2023年建成率达到40%以上,2025年达到80%以上。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档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设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明确1名经县级及以上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用信息化提升法定报告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报送质量,到2025年基本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并按程序报告。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完善基层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与上级医院的远程会诊、诊断和培训,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以省为单位,2023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推进向村级延伸覆盖。
网址:http://www.nhc.gov.cn/jws/s7874/202401/67145c77e61b405eb83e27f96bb1efe4.shtml
(6)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
发文机构: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作要点》部署了6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高水平复合型数字人才。二是加快弥合数字鸿沟,包括建设数字无障碍环境、提供普惠包容的公益服务。三是支撑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四是拓展智慧便捷的数字生活场景,包括推动数字公共服务普惠高效、提升重点生活领域数字化水平。五是打造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六是强化支撑保障和协调联动,包括完善协同支撑体系、加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网址:
https://www.cac.gov.cn/2024-02/21/c_1710183257270007.htm
(7)关于印发全国传染病应急临床试验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4〕7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方案》在建设统筹应急临床试验的公共平台方面提出4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应急临床试验资源统筹协调的管理体系,做好临床试验资源统筹;二是构建临床试验网络和临床试验资源库,开展临床试验资源调查,探索建立临床前评价资源库;三是建设统一融合的临床试验信息平台,加强临床试验、传染病监测等信息的对接共享;四是以重大传染病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共平台管理运行,为应急临床试验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网址:http://www.nhc.gov.cn/qjjys/s7945/202402/c3d6ba7db81449af971724bce8068014.shtml
(8)关于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65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办法》明确了临床专科的定义,指出临床专科是医疗机构围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领域,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通过优化内部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融合多个传统临床科室或学科,为患者提供全流程诊疗服务的组织或平台;提出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的内容是“医疗能力”,并对评估的组织管理、评估对象、评估原则、评估方向、评估指标、评估方式、评估周期、评估数据来源、评估结果应用等环节和要素提出了基本要求,为国家和各地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提供了基本遵循。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403/890392a6cddb4c35aa7ad25e0392dbd1.shtml
(9)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5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通知》提出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师信息管理。二是要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的“医通办App”等信息管理手段,强化医师执业信息管理,在信息安全、保护隐私、责任明晰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医师资格考试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三是强调继续并行使用医师电子证照和现行证照,明确两者具有同等效力。鼓励地方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鼓励医师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办理相关业务,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贯培训,持续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和信息管理工作。
网址: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5/202403/1152146dee16459bb4b80bee3843f922.shtml
(10)关于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86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 版)》延续《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 版)》中明确的绩效考核范围、指标架构和顺序。指标名称、指标属性、计算公式、指标来源和指标导向等内容基本不变。为规范数据采集,统一指标说明、指标意义和相同数据的统计口径。同时注意了准确性和简洁性。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403/2850b447233e4d45aa0d5c006aa1b5fa.shtml
(11)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4〕87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 版)》增加了指标考核内容:一是在指标 8 原有内容基础之上,增设非计划重返再住院率的考核内容;在指标 36 原有内容之上,增设流动比率的考核内容。二是在指标 10 原有指标之上,增加肿瘤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用于反映医疗机构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情况。同时,补充及更新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403/94a97921a9b043e8b8e3315aed9f1627.shtml
(12)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150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指标(2024年版)》主要包括:《急诊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脑损伤评价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放射影像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门诊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405/97077a8e0c7a4db68e8e6ad64a3880f0.shtml
(13)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
发文机构: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计划》提出,完善人工智能标准,强化通用性、基础性、伦理、安全、隐私等标准研制。加快推进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标准研制。推动区块链标准建设,加快底层平台、智能合约、共识机制、跨链互操作等共性关键标准制定,推进重点领域的应用和服务标准研制。完善云计算标准,加快云原生、云操作系统、分布式云、边缘云、云迁移、云化应用、智能云服务等标准研制。推进脑机接口标准研究,加强输入—输出接口、脑信息编解码算法、脑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和应用标准研制。
网址:https://www.cac.gov.cn/2024-05/29/c_1718573626118437.htm
(14)关于印发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国疾控规财发〔2024〕11号)
发文机构:国家疾控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行动方案》提出4方面25条措施。提出要加强疾控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编制疾控信息相关标准,促进平台互联互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实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一数一源、一处采集,多级实时共享应用,推动建立医防协同数据共享新模式。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
网址:https://www.ndcpa.gov.cn/jbkzzx/c100012/common/content/content_1830409892000542720.html
(15)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任务》提出7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二是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深化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开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四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部署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五是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六是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完善药品使用和管理,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七是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包括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深入推进“一老一小”相关改革、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等。
网址: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406/202406/content_6958073.html
(16)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9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通知》提出,要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加快推动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开展远程医疗,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406/5212c0dfd57a40e0a5afb55bf74a8863.shtml
(17)关于印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15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基本内容》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和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设与务实应用,配合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及妇幼保健、免疫规划、慢病管理、老年健康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动态归集和共享,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和服务效果。同时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居民个人信息安全。
网址:http://www.nhc.gov.cn/jws/s7881/202406/a8ad3600666646708f66e384f4a5f21d.shtml
(18)关于2024—2025年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4〕132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
《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各单位结合运营管理实际需要,参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建立健全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内部各类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各类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显著提升运营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效率效益。各地要加强配套政策支持,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并积极搭建本地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各单位经济运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跟踪指导,大力提升治理水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要率先完成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建设,其他医院要加快实施、有力推进。到2025年底,努力实现全国50%三级公立医院具备和应用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全国二级公立医院覆盖率明显提升。
网址:http://www.nhc.gov.cn/caiwusi/s7786k/202407/df1f6b2a90334d3291d94d22ea691f73.shtml
(19)关于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3号)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指南》提出,到2026年,我国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开展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的企业超过1000家,标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成效更加凸显。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以上,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全球化发展。
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kjs/jscx/bzgf/art/2024/art_87c0ceb25bea473ea732ea4a6fb5e470.html
(20)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决定》共15个部分、60条,分三大板块,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7/content_6963770.htm
(21)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
发文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通知》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在确保DRG核心分组和DIP病种库分组规则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本地细分组和病种。
网址:https://www.nhsa.gov.cn/art/2024/7/23/art_104_13313.html
(22)关于印发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69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通知》对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参考,建设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电子病历系统,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健全电子病历的制定、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及质控等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与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开放和应用水平等。
网址:http://www.nhc.gov.cn/jws/s7874/202407/34a2626f1e0049cdb29951169cc8063a.shtml
(23)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116号)
发文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动中医药信息标准的制修订。健全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医药深度融合应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推进中医药数据获取、处理、储存、交换、共享、管理、应用、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多形式开展信息标准应用落地见效。
网址:http://www.natcm.gov.cn/fajiansi/zhengcewenjian/2024-07-30/34574.html
(24)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
发文机构:国务院
《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型健康消费。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6275.htm
(25)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发〔2024〕6号)
发文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数据局
《意见》提出20条具体举措,提出用3~5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逐步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中医药实践,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数字中医药服务模式。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智能电子病历、智能预诊随访等系统,提升中医药数据智能化采集能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中医数字医共体和临床教学基地。优先围绕中医优势专科和优势病种开展诊疗全流程数据采集、使用和治理,形成应用示范。
网址:http://www.natcm.gov.cn/bangongshi/zhengcewenjian/2024-08-14/34672.html
(26)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国令第790号)
发文机构:国务院
《条例》指出,要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要厘清安全边界,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9/content_6977767.htm
(27)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16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门(急)诊相关信息采集,夯实医疗管理工作的数据基础。规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4大类72项门(急)诊诊疗信息。二是明确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409/f75b663e8eca4cccb64c2f256fec74dc.shtml
(28)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24〕7号)
发文机构: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
《意见》提出完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等五方面16项建设任务。要求,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五个100%——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100%、基础设施标准化率力争基本达到100%、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标率达到100%、二级甲等达标率力争达到10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网址:http://www.natcm.gov.cn/yizhengsi/zhengcewenjian/2024-09-12/34860.html
(29)关于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发改数据〔2024〕1426号)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
《建设指南》提出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多项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
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8809.htm
(30)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指标体系》围绕“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5个方面设置了14项指标。“紧密型”为定性指标,就是要推进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等统一管理。《通知》强调,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网址:http://www.nhc.gov.cn/jws/s7874/202410/30d065c0eba64205b50a4d9c528c998f.shtml
(31)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4〕420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指引》旨在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创新应用。提出,通过图文、语音等人机交互方式,利用医学知识图谱和深度学习技术,提高诊疗精准性,优化医患沟通,减少患者候诊时间,改善就医体验。此外,指引还强调智能预问诊的应用,通过采集患者病史信息辅助生成电子病历,提高医生诊疗效率和医疗质量。
网址:http://www.nhc.gov.cn/guihuaxxs/gongwen12/202411/647062ee76764323b29a1f0124b64400.shtml
(32)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99号)
发文机构: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
《通知》从6方面提出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共享管理,二是规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时限,三是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四是落实信息共享责任,五是强化基础信息监测及核验,六是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衔接。
网址:http://www.nhsa.gov.cn/art/2024/11/7/art_104_14592.html
(33)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21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通知》提出,不断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推动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制度,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到2027年,省域内建立医疗机构间顺畅的转诊制度;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发挥有效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格局。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411/2618d666ac104fcaaa5e2e92548b6df3.shtml
(34)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指导意见》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从加强制度设计、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深入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分别明确了到2025年、2027年和2030年的任务目标,细化了紧密型医联体,市域,省域,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和全国层面的任务要求。
网址: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411/630b0c398fd848f0a2ea68c9b030197d.shtml
(35)《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标准 第1部分:总则》等1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发布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标准(WS/T 846.1-11—2024)包括11部分,其中,第1部分 总则规范了标准各部分范围与主要内容,明确了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服务业务分类体系(即10部分69项服务),确定了各部分文档内容结构,以及交互接口定义、消息规范等内容;确保了标准相关业务分类体系科学可行性,文档内容结构统一规范性,接口描述、消息传输技术一致性。
网址:http://www.nhc.gov.cn/fzs/s7852d/202411/2594342682ca4a1f91c47d27edc154d0.shtml
(36)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4〕40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提出,要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推进医疗、养老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医养结合机构实现院内老年人医疗与养老服务信息的共享共用。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与有关医疗机构合作,开展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指导等服务,鼓励通过互联网医院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复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探索人工智能在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健康照护等方面的应用。
网址:http://www.nhc.gov.cn/lljks/tggg/202412/214649668bd0430980b9a78e6b758416.shtml
(37)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4〕259号)
发文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建设规范(2024版)》对中医医院的信息化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电子病历应覆盖所有诊疗环节。中医医院应为患者提供全流程的数字化、智能化中医药特色服务。
网址:http://www.natcm.gov.cn/guicaisi/zhengcewenjian/2024-12-13/35452.html
(38)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从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加快数据技术创新、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提高数据领域动态安全保障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部署了系列政策举措。
网址: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12/t20241230_1395341.html
来源:《中国医院》杂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