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用药” 处方超500元即预警
每月统计出使用数量或用量增幅前30位的药品及用药数量前10名的科室、开方用药前5名的医生,在医院内网公布。
每月抽取一定比例的病历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
医院管理层可及时掌握医院各科室、医生用药情况,医生也可查阅其他医生开方用药情况,开方用药公开于“阳光”下。
“电子眼”:
五大开处方行为即时警告
“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开设了“处方药量监察”、“处方用药超时监察”等功能,对医生处方用药中超出职称权限、超专科用药范围、使用一种药品超过规定天数、金额超过定额等非常态化开方用药行为,系统自动发出预警提示。比如,市属医院单张处方金额超过500元、急诊处方超过3天、静脉用药处方超过3天、公费病人处方超过15天、任何处方用药量超过30天,监察系统都会即时发出警示。
除了用药预警外,“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还设置了多重监督功能,通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生工作站的联网,使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下属各医院的医疗药品购销、医生开方用药、药品销售等情况实时监控,医院管理层可以及时掌握医院各个科室、医生用药情况,有处方权医生也可以查阅系统内其他医生开方用药情况,医生之间既互相监督又互相学习借鉴,开方用药整个过程公开于“阳光”下。
此外,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及销售数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运用“药品价格监察”功能控制药品的售价不超过规定的浮动率范围;运用“药品采购监察”和“医生用药排名监察”功能,对医院和医生药品使用情况按照数量和金额进行排名,将排位居前及用量增幅出现异常的药品列为动态监控范围,及时发现医生的非正常用药行为。一旦发现异常用药立即采取警示函告、谈话、限购、暂停药品采购等措施,防止医生倾向性、超常规用药。
定制度:
医生开方用药纳入考核
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阳光用药”监控方案》和《广州市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指导性制度汇编》,明确了“阳光用药”系统的监管目标、手段和处罚标准。医院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将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结果等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评聘等挂钩。
医院每个月通过系统自动统计出使用数量或用量增幅前30位的药品以及用药数量前10名的科室、开方用药前5名的医生,在医院0A内网上公布。各医院每月抽取一定比例的病历并随机抽取门诊医生一天的处方,由药剂科、医务科或专家组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对于使用金额排在前10 位药品的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每月内部公示一次,甚至对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问题的药品做出停用处理。
出成果:
基层人均门诊药费降9%
通过五年的试点和推广运用,广州市“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在规范诊疗行为,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和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2011年为例,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药品费用同比下降8.81%,每床住院日均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0.37%,医药费用呈下降趋势。
今年1月,市一医院发现,头孢克肟片、脑心清片、H曲美他嗉片等药品使用量环比增幅大于30%,阳光用药小组密切留意,分析原因,对连续增幅仍然过大的药品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同意后,限制该药品的采购量,对疑有不当行为的药品品种,医院对配送企业或生产企业进行警示谈话,情况严重的,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同意,给予停用处理,同时对个别医生的“偏爱”进行及时处理。。
又如市红十字会医院,在启用“阳光用药”系统后药品销售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了3%左右,系统对医生所开具的每一张处方、每一种药都进行公开,都进行有效监控,促使医生不断提醒自己合理用药。从2009年至今,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已对四家在院内被发现有过不规范行为的药企作出停止采购药品的处理。
再如广州市中医院, 2009年第三季度大处方单为1601例,实行“阳光用药”后,2010年第一季度大处方单仅为477例,同时,纳入该院系统监控的药品使用量也明显下降。
将来时:
“阳光用药”将向住院延伸
据了解,在“阳光用药”门诊系统运行取得成效后,广州市按照省纠风办、省卫生厅、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的部署,将“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继续深化,研发向住院延伸和推进。
阳光用药住院系统主要有以下几项功能:一是监察临床科室的用药情况,设有药比、抗比、注射剂比等,促进临床科室规范、合理用药;二是临床治疗管理,主要监察病人住院天数、住院费用,促进临床科室因病合理施治;三是监察病种费用,对比分析单病种费用高、低原因,为规范临床路径提供数据、资料;四是科室、医生用药量排名;五是统计分析,将数据进行统计、对比、分析,为领导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阳光用药”系统成果
成果1:系统监察到市一医院几种药品使用量增幅超30%,阳光用药小组分析原因后,对存在不当行为的药品进行停用,对个别医生的“偏爱”进行及时处理。
成果2:从2009年至今,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已对四家在院内被发现有过不规范行为的药企作出停止采购药品的处理。
成果3:广州市中医院2009年第三季度大处方单为1601例,实行“阳光用药”后,2010年第一季度大处方单仅为47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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