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就该“放大招”
近日,全国第一个省级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在甘肃省启用。它意味着甘肃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医疗机构信息网络已经打通,患者可以通过线下药店等更多渠道获得处方药。有处方药售卖资格的大批药店都将在短期内改造完毕。(9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假如能够完全实现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就有望化解困扰多年的一些医改难题。比如,网售处方药是否应该解禁?假如医院的电子处方可以流转并共享,该难题将迎刃而解。此外,在扎堆到大医院看病的患者当中,部分患者仅是想续用已用药品,假如处方能够共享,这些患者就没必要总往大医院跑了。
过去,在促进处方流转方面有一些尝试。比如,医院和药店分设互联网诊疗端口,以点对点的方式实现电子处方信息共享。也有医院将本院的处方流转,患者凭电子处方可在药店购买或要求配送到家。但无论哪种方式,若突破特定医院或药店范围,电子处方仍难获得。
电子处方信息共享的范围越大,利用效率就越高。要想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就应该“放大招”,将范围扩大到省级。但也要看到,电子处方信息若不能实现全国共享,跨省就医的患者回到本省后,仍然难以保持诊疗的连续性。因此,搭建好省级共享平台之后,应为搭建全国共享平台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放大招”打下基础,使电子处方信息最终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
来源:健康报
作者:时本(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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