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发布

发布时间: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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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有效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指导推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参考使用。

  附件:

  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

  《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指引》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提高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立足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内涵,聚焦医院运营管理要求,面向数字化时代的发展,组织制定了《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以下简称《功能指引》),以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应用建设。

  二、主要内容

  《功能指引》提出了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框架及功能设计要求,分为医教研防业务活动、综合管理、财务、资产、人力、事项、运营管理决策、数据基础、基础管理与集成9大类业务,对45级163个功能点进行功能设计。

  (一)业务活动域。包括医疗服务、医疗管理、临床科研、临床教学、疾病预防等业务功能。本指引为整体性体现医院运营管理框架列举出医教研防等业务,具体功能不展开描述。

  (二)综合管理域。包括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物价管理、医保管理、内控管理、审计管理等8级33个功能点。

  (三)财务域。包括会计核算、报账管理、资金管理等4级20个功能点。

  (四)资产域。包括物资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协同等4级22个功能点。

  (五)人力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等2级12个功能点。

  (六)事项域。包括科研项目管理、教学项目管理、基建项目管理、通用项目管理、招标项目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应急资源调度管理等11级53个功能点。

  (七)运营管理决策域。包括资源与流程监控分析、专项运营分析、综合运营决策分析等4级6个功能点。

  (八)数据基础域。包括数据管理、数据治理等3级9个功能点。

  (九)基础管理与集成域。包括基础管理功能、系统集成等3级8个功能点。

  点击此处可查看《指引》原文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