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关于印发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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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规划函〔2016〕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要求,促进和规范二级以上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配合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我委研究制定了《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万爽、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2080、68791911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