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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扩大至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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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卫计委获悉,近日省卫计委印发《关于20142015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4-2015年我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通知》明确了2014年和2015年我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医院结合各自特色,选择有代表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2014年,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专科医院开展与本院有关的所有病种临床路径或开展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应当包括本院主要病种。符合进入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的病例入组率不低于50%,变异率不高于2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本院出院病例数的25%以上,施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患者平均住院日较2013年降低0.5天。

2015年,各医院要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专业数及病种数量,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本院出院病例数的50%以上,争取实现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患者平均住院日较2013年降低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