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福建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联网 实现信息共享
发布时间:2013-11-27
25日,福建省卫生厅发布消息,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有产科和儿科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驻闽部队医院、民营医院)将全面运行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据悉,该系统是在我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妇幼信息管理模块基础上,通过搭建妇幼卫生信息省级平台,实现各设区市平台之间的对接。系统运行后,将解决妇女、儿童卫生保健过程中跨区域人口流动的信息协同、信息共享、信息统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