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关于举办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估片区培训会议的通知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举办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估片区培训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患、化建设工作,我司决定举办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估片区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培训内容
就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估工作相关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培训。
二、会议分区安排
(一)西安培训会议。
参会省份: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时间:2012年8月24日(周五)⒏ 30开始,会期1天。
8月23日报到,8月25日离会。
地点:西安建国饭店(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互助
路2号,电话:400-628— 1999)。
(二)广州培训会议。
参会省份: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时间:2012年9月4日(周二)⒏ 30开始,会期1天。
9月3日报到,9月5日离会。
地点:广州三寓宾馆(地址:广州越秀区三育路23号
大院,电话:02061131220)。
(三)南京培训会议。
参会省份: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
时间:2012年9月14日(周五)⒏ 30开始,会期1天。
9月13日报到,9月15日离会
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中山东路与黄埔路交叉口北行150米,电话:025-84818888)。
三、参会人员
(一)卫生部医政司有关工作负责同志。
(二)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有关工作负责同志。
(三)辖区内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的三级医院信息科主任各1名。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代表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会议
不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省(市)卫生厅(局)医政处通知本辖区参
会人员,统一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在以下时间要求前
反馈至会务组:
1.西安培训会议回执时间:8月20日12∶ 00前;
2.广州培训会议回执时间:8月30日12∶ 00前;
3.南京培训会议回执时间:9月7日12∶ 00前。
会务组联系人: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杨威、舒婷
电话: 010-62309036、 62309o37
移动电话: 15101123937、 13581851720
传真: 010-62309036
电子邮箱:ygsxxb@163.com
卫生部医政司联系人:庄良金、胡瑞荣
电话:01068792209
传真: 010-68792513
电子邮箱:mohyzsy1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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